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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工作札记丨以案促改 健全机制 护好群众的“面袋子”
初冬时节,金黄的玉米已经归仓,冬小麦也已经出苗。
对城关街道南新社区群众梁勤虎来说,还有一件事和丰收的喜悦交织在一起,让他喜笑颜开,“我们都没想着这钱能要回来,更没想到能回来得这么快!”
这笔钱一共477.44元,是梁勤虎存在潼关县前进面粉加工厂的小麦折算款。
每年麦收后,潼关县群众习惯把小麦就近储存到面粉厂,需要面粉或者现金时,就拿着取面证去面粉厂兑换。这种模式省去了群众自己存粮和磨面的麻烦,十分受欢迎。成立于1992年的潼关县前进面粉加工厂托管着1849户群众300余万斤小麦。
然而,2023年,该面粉厂因经营不善面临停业。
“面粉厂倒了,手里的取面证就成‘空头支票’了。”“我们辛苦种的粮食这下不就打水漂了吗?”……2023年9月,潼关县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巡察时,有群众将这一问题线索反映给了巡察组。
巡察组调查了解到,该面粉厂由于设备老旧,导致磨出的面粉品质差,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加之该厂的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已无力运转。同时,巡察组发现,县移民开发局干部张某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干部刘某也参与到了面粉厂的经营中。
问题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尽快将涉案资金追回。接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后,我们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将部分违纪事实转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截至2024年6月底,公安机关已经依法追缴资金200余万元,并在一个月内将资金兑付到1849户群众的银行卡中。张某和刘某也因违规经商办企业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深入剖析案件,其实面粉厂经营不善早有预兆,但对粮食流通市场负有监管责任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风险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掌握该厂的经营状况,导致大批群众利益受损。该中心主任和业务股股长因失职失责被处以政务警告处分。
查一案,更要着眼于治一域。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联合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深入全县5个镇(街道),对27家涉粮企业备案登记、仓储设施、兑换粮数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夏粮收购“打白条”、压级压价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该中心还制定了粮食流通市场责任清单、粮食兑换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
为助力群众收好粮管好粮,潼关县农业农村局整合资金资源,相继建成了3个公益性粮油加工点、4个农产品晾晒场以及1个粮食烘干厂。
城关街道庆丰村村民刘栓宁家里种着5亩地,今年麦收前,村上的废弃涝池被改造成了晾晒场,他和乡亲们终于解决了晒粮难的问题。“我今年收的6000多斤小麦就晾在了家门口的晾晒场上,真是既安全又方便。”刘栓宁说。(樊永锋 作者单位:陕西省潼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