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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原州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4-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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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政治监督

为脱贫摘帽实现小康提供纪律保障

——在原州区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8日审议稿)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李春生

各位委员、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原州区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及原州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对开好这次全会进行了研究审定。刚才,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区脱贫攻坚的摘帽之年。一年来,在区、市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坚决的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脱贫摘帽取得显著成效。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化监督、正风肃纪、惩治腐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落实“两个维护”,党的政治建设得到持续加强

  (一)自觉强化政治担当。纪委常委会坚持把学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先后25次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及业务学习会,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系统理解和深刻把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协助区委深入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主动严守政治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召开区纪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集中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固原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传达学习,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担负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强化初心使命教育。纪委常委会严格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讲专题党课5次、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4次、红色教育1次,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观看《时代楷模张富清》《路蠹之覆》等教育片。结合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7篇,开展调研成果交流座谈会1次,解决实际问题12个。坚持问题导向,领导班子带头深入查摆问题,检视问题16个,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抓实问题整改落实,以上率下推动原州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廉洁等方面得到全面锤炼和提升。

  二、坚持压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管党治党责任逐级压实。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6次。制定了《2019年原州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原州区纪委监委2019年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等,完善了区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与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9类200余份,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4次,听取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汇报 3 次,针对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履职不力等问题,区委书记约谈24人次,纪委书记约谈61人次,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确保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二)廉政制度有效落实。认真落实“三级包抓、三级同述”制度,建立约谈提醒、责任考核、督查检查等长效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调整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加强包片联系和指导,将责任延伸到基层村和站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乡镇村和站所延伸。更新完善了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13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操办婚丧嫁娶等个人有关事项。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706人次。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巩固拓展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潜在的问题,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坚持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紧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时间节点,通过节前提醒、节中督查检查、节后通报等形式,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43起62人,其中组织处理38起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起5人。

  (二)纠治“四风”取得新成效。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采取下基层调研、入户调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照“七个方面”“五个有的”,突出“三个重点领域”,对全区“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共查找具体问题18个,制定整改措施31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7人,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主战场上来。

  (三)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开展了为期6天的村干部集中培训,作了《加大查处力度,遏制村干部腐败现象》的专题讲座,对全区520多名村干部进行财经纪律培训。开展了村干部“廉洁体检”活动,对929名基层干部建立了廉洁档案,其中村干部696人,社区干部233人。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活动,播放《惩腐败正作风 护航脱贫攻坚》警示录,督促各乡镇召开警示教育7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9场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194人次,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持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敬畏意识、法治意识。

  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彰显

  (一)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把党的建设、脱贫攻坚等内容贯穿巡察监督始终,制定了《原州区委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三届原州区委三轮巡察工作方案》,建立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中期汇报办法》《原州区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规程》等8项制度,调整完善了20人的巡察组长库和16人的干部人才库,配齐配强巡察工作人员,使每个巡察组工作人员增加到7人,从制度、组织、人员上确保了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年来,区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工作汇报8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4次。

  (二)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全年完成了三轮巡察,其中交叉巡察一轮,常规巡察两轮,分别采取“一托二”、“一托四”的方式,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脱贫攻坚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22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进驻巡察。延伸被巡察单位下属党组织118个,开展个别谈话561人次,共发现“六围绕一加强”方面问题359个,已整改235个,移交问题线索2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问责5人,追回违规资金117.54万元。

  (三)抓实抓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机制,成立巡察督查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印发边巡边改督办函、现场督办、督查通报等形式,跟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力促巡察取得实际效果。本届区委前七轮巡察反馈的5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6个,整改率达98.2%;移交的76个问题线索,已办结52件,正在办理24件,立案21件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一般党员干部18人);问责27人(其中处理科级干部5人、一般党员干部22人)。

  五、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在遏制腐败增量、削减腐败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坚持反腐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方面开展监督执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64件,初核463件,函询1件,立案161件161人,给予党纪处分141人,政务处分15人,问责218人,移送职务违法犯罪案件1件2人,查处充当恶势力“保护伞”2件3人。在自治区纪委考核中,获得全市第一、全区排名靠前的好成绩。

  (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770人次。其中,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607人次,占总人次78.9%;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18人次,占总人次15.3%;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1人次,占总人次4%;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14人次,占总人次1.8%。用纪律的尺子规范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治病树、拔烂树”,达到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效果。

  (三)注重办案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正确履行职责”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固原市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检举控告人暂行办法》《固原市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等制度,认真汲取隆德县公安局和西吉县纪委监委发生两起违规办案的教训,在审查调查中,实行“两不见面、两分开”,有效避开了可能存在的信息泄露问题。完善乡镇(街道)谈话场所建设,开展对办案安全和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谈话规范审批、“走读式”谈话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将发现苗头及时反馈,做到了安全保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办案依法依纪有序开展。

  六、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整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制定了“一县一策”“一乡一策,一村一策”“一人一策”治理任务目标和治理措施,重点突破,精准发力,努力解决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不实问题24起34人。对市纪委交叉督查暗访反映“活在表格里面的牛”的问题,问责处理5人,约谈2人。持续深化督促“331”监管机制的应用和推广,对11个乡镇、相关行政村的监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对个别乡镇平台运行不良问题进行边督边改,对各涉农部门2019年应进项目公示公开情况进行线上督查,切实让涉农惠农项目和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取得新成效。扎实开展“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紧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等12个领域整治内容,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1次,开展监督检查2次,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50起7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35人,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通过“原州纪检监察”、“原州党建”微信公众号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发布,切实让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破网打伞”实现新突破。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共梳理信访举报件107件210人次,违纪违法受处理人员87人次,对案管系统近5年来查办的涉及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人员案件集中摸排起底、复查复核、逐案过筛,共摸底排查869件,涉及近5年来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357人,给予党纪处分320人,给予政务处分41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与基层“拍蝇”相结合,集中精力“破网打伞”,共查处充当恶势力“保护伞”2件3人,对充当孙某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1人殷某给予开除党籍,对充当马某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的2人,给予1人留党察看一年,政务降级处分,1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七、从严锻造执纪队伍,练就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一)思想政治引领作用明显增强。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政治担当,狠抓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加强理论武装,结合干部网络培训学习,坚持政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每周三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制度,结合机关党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坚守理想信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二)执纪执法业务能力持续提升。通过辅导培训、专题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全面把握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的运用和《规则》《规定》的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全员培训,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理论业务培训45人次,全年培训干部100多人次,切实在增强业务能力上下足功夫。

  (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县(区)派驻机构组建要求,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形式,原州区成立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3个单独派驻,所辖47个单位设6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监察体制改革后,已成功办理职务违法案件2件4人。

  (四)自我监督不断加强。严格按照《党章》《监察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注重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强化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内控约束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全年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1人,约谈纪检监察干部7人,批评教育10人,有效防止了“灯下黑”,确保了队伍的纯洁性。

  一年来,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效,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果,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度不断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密切配合,在此,我代表区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虽然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责任意识还不够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还不够到位;二是有的党员干部尊崇纪律意识不够强,潜在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完全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监督执纪调查能力亟待提升;四是有的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的责任心不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及时监督抓好解决。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要坚决做到,长期坚持,不断深化。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铭记忠诚履职之本,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求实效,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行稳致远;必须把握坚守初心之要,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坚守初心之要,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坚守职责定位,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监督,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必须强化勇担使命之责,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斗争信心、增强斗争本领、激发斗争锐气,精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标本兼治正风肃纪反腐,实事求是定性处理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原州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必修课,积极开展“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区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区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市纪委和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严格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切实落实“一为主两报告”规定,认真落实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案件处置、人员处理制度,切实在工作中严守政治规矩。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关、廉洁关。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督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

  三是忠实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中央重大战略举措和区市党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责任落实软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切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做到中央和区市党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二、聚焦监督职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履职监督。按照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协助区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级同述”工作机制,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履行主责主业,专司纪检监察工作,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通过深化“331”监管平台、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及时发现和查处遵规守纪、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问题,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对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二是狠抓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始终履行纪委监委监督职责,紧盯权利运行各个环节,落实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落实,切实强化“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聚焦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重点领域,推动深化党务、政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持续深化“一岗双责”、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提醒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拧紧定责、督责、述责、考责、问责的闭环责任链条。

  三是狠抓问责和激励双落实。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分具体情况,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推动问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防止问责简单泛化。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加强受处分的党员干部回访教育,鼓励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着力营造激励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一要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督促检查。持续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隐形潜在的问题,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围绕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对不收敛不收手、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从严查处、及时处理。加大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力度,对问题频发的领域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坚持常抓不懈,化风成俗。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二要坚决纠治“四风”严防反弹回潮。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干部抓起树立务实作风,坚决纠治只表态不落实、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继续下大力气解决困扰基层的文山会海、督导检查过多等形式主义,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产生,切实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套路中解脱出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健全相关内控制度,细化落实措施。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从重从快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在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存在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现行就查,绝不姑息,决不迁就,绝不让“四风”现象反弹回潮。

  三要持续抓紧抓实作风建设。紧盯“关键领域”,督促引导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上率下、以上带下,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高压震慑,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聚焦推进“放管服”改革和“163”政务服务模式,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窗口单位的监督,督促各职能部门正视营商环境的现状和问题,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坚决整治营商工作中的作风散漫、推诿扯皮、刁难设障等突出问题,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督促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

  四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以讲政治的高度狠抓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对疫情防控主要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深入疫情防控指挥部、乡镇(街道)防控点,重点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人员在岗在位、基层群众对疫情防控的反映、党员领导干部履职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散布疫情工作谣言、防疫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行为坚决查处,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四、强化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政治巡察

  一是坚持政治巡察监督方向。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利剑”作用,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严格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五个持续”的要求,重点巡察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执行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懒政怠政等问题,开展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着力深挖细查,精准发现问题,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

  二是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今年将对还未开展巡察的1个街道办,21个部门(单位)开展常规巡察,确保在本届党委任期内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2020年每轮安排对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继续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机动巡察、专项巡察和交叉巡察,进一步落实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报备和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制度,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量,真正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有效推进巡察问题整改。努力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回头看”,在强化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抓住典型,严格追责。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委书记办公会议汇报,研究整改措施,实行巡察督办和“清单式”管理制度,采取巡察工作约谈提醒、考核评价等措施,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实行销号整改,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整改边违犯的,要严肃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责处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彻底落地、见底清零,让巡察工作取得真实的效果。

  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确保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遏制腐败增量、削减腐败存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上下功夫,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坚决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党员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二是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把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利用权力职务违法犯罪问题作为重点,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把涉及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作为分析研判的重点,做到分析到位、处置得当、办理及时。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实行“双问责”,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督监察全覆盖,对涉黑涉恶的案件施行“一案三查”,确保查处的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不能腐的笼子扎得更加牢固。

  三是充分发挥以案释纪释法警示教育作用。做实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着力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整改”,紧紧围绕发生在扶贫、民生、扫黑除恶斗争等领域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认真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形成警示教育“活教材”。扎实开展“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坚持用身边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综合运用现身说纪、通报曝光、主动投案等措施,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切实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突出精准发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是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深化“一县一策、一乡一策、一村一策”的治理机制,下大力削减信访问题存量、遏制增量。严格按照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对扶贫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克服松口气、歇歇脚的懈怠情绪,切实推动扶贫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对脱贫攻坚过程中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按照《原州区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扶贫领域作风不实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案明纪,强化震慑,教育党员干部心存戒惧、端正作风,努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摘帽的成果。

  二是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优化工作措施,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认真解决对群众利益漠然处之、空头承诺、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切实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治理一批重点难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完善一批规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布整治成果,让人民群众看到公职人员的作风更加务实、感受到窗口单位的服务态度更加暖心,真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服务发展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聚焦黑恶势力容易滋生渗透的重点部门、行业和领域,认真筛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黑恶势力背后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来源,加大“三类”重点问题线索的检举收集,加大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确保深挖彻查见人见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及对案件挖得不深、查的不透、有“伞”不报、惩治不力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监管责任。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狠抓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通过专题学习、理论讲堂、业务培训等方式,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讲政治贯穿到党性锻炼、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自觉坚守理想信念,自觉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使命。

  二是全面提升业务能力。通过以会代训、辅导培训、外调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不依规依纪依法就是违规违纪违法”的理念。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要求,规范开展问题线索的排查与初核,审查调查的证据收集与调取,准确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切实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准处置能力。教育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较真碰硬,做到严格守纪、严肃执纪、严于律己。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履行《党章》《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强化自我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内控约束制度,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确保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好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经常监督所属党组织抓好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全面掌握了解管辖单位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党风政风风险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位委员,同志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指示要求,让我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以更加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确保原州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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