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草案)
中国共产党固原市原州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3月2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固原市原州区纪委委员17人,请假2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列席。
全会由原州区纪委常委会主持。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杨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传达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了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了2018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春生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使命 高举旗帜 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为我们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是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石泰峰书记讲话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强调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驰而不息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面深化监察体质改革试点工作,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认为,2017年,区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态度坚决地以上率下,带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管党治党从宽松软逐渐走向严紧硬。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纪律审查为重点,努力协助区委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全会提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特殊赶考之年,要实施好“三大战略”,打好“六场硬仗”,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的精神,牢记使命、高举旗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以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纪委全会精神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监督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五不直接分管”、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履行职责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人、处理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
第二,以“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完善“三个清单”,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分管部门的具体责任人身上。通过约谈提醒、问责追究等措施,把“两个责任”压实到乡镇、站所和村一级党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及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走样、“四风”问题仍然突出、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坚决追究问责。按照“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重点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
第三,以专项治理为载体,多措并举惩治涉农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原州区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紧盯脱贫攻坚、民政救助、低保分配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损害惠民政策的问题,以及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以扶贫资金、低保救助资金和村集体发展资金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推动脱贫攻坚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处在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集中精力把扶贫领域腐败的问题存量降下来,坚决查处滞留、截留、挪用、挤占和套取扶贫款物等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把惩治“小贪”同扫黑除恶势力结合起来,纳入执纪监督和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查处。
第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不放松,通过开展交叉检查、明察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享乐奢靡之风。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重点,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紧紧抓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吃喝、违规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超标准配置装潢办公用房、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文山会海等问题,通过查处问责督促整改,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成果。督促党员干部尊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精神,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努力培养高尚道德情操。
第五,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着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原州区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强化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链条的案件。着力解决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以及惠民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充分利用监察12种调查措施,严肃查处职务违法犯罪,确保审查调查监督质量。督促各单位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职工日常行为。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所属党员干部到固原监狱、原州区法院、检察院等警示教育中心接受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典型案例教育身边人,促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守住廉洁勤政的底线。
第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职责。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政治理论、品德修养、党性锻炼三门必修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一案双查”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对执纪违纪、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坚决予以清除,努力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高举旗帜,坚定政治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如期完成我区脱贫攻坚任务,早日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